作為會計師及稅務顧問,呢幾日有不少人問過我對於雍澄軒買家將面對嘅稅務問題,而我每次都係答:「唔知!」
因為我認為依家除咗長實班創意律師團隊知道自己賣乜外,根本無人真正知道班買家買咗件乜嘢「怪物」返嚟!所以一日份正式S&P (Sale & Purchase Agreement) 未浮上水面,未真正了解過份S&P內啲terms and conditions, 我唔會評論任何稅務問題!
不過,我反而想知依家除咗中環幾間著名大律師行有能力(財力)去處理雍澄軒買賣個案,究竟有無其他律師行夠膽代表買家!
尋晚已經有個著名律師係TVB講,律師好難為買家釐清雍澄軒嘅買賣風險,在不能釐清買家風險的情況下,律師為咗避免自己之後比人告,無可耐何之下唯有唔接買賣雍澄軒啲case!
如果一般律師無能力代表買家完成買賣交易,第一手買家就話可以同用發展商律師完成交易!但之後買賣點算?比大行㯲住搶?到時收幾皮都焗住要比!
再引申去按揭,既然一般律師都無辦法去釐清買家買賣風險,咁銀行點樣可以釐清銀行自己承按風險呢?
銀行無理由為咗幾單幾百萬嘅按揭生意,用大量內部資源去了解呢隻「怪物」,所以唔接呢啲生意就好正常!
所以馬沙個人認為,刻下班雍澄軒買家最大嘅存在風險,唔係稅務問題,係買完之後點樣完成交易及上會,以及將來獲利或想變現時點樣將雍澄軒呢隻「怪物」賣出?
6 則留言:
真係好佩服D人沒睇清楚自己買乜就跳落去 ! 信李嘉誠 ? 當年買 8號仔大家都是信李嘉誠, 所以佢誠信一早唔在啦 !
佢地似買咗個"權益"多過係"物業",上會應該比較難的,自住更要先付酒店房租及扣除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才退回,到時一定蝕到喊,真係似迷債一樣,唔係一般人去玩的遊戲.
形容為怪物非常貼切, 其實把酒店房分拆賣不新鮮, 有些所謂投資公司早就搞過推銷海外渡假酒店房的玩意, 說得天花龍鳳, 輕信以為是筍盤有點咎由自取.
花生Show第一回:
有兩個雍澄軒買家懷疑自己中伏,走咗去報警!
對於雍澄軒有人中伏,商台你胃零依家又係商台大力將件事賴政府,話政府應該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唔比長實賣樓!
乜政府唔係一早出嚟電視大大聲警告香港人,買雍澄軒要了解清楚先咩?
我見到係好多人話情願信誠哥好過CY政府喎!仲話好Q抵買咁!
花生show 第二回:
嘩哈哈! 長柒律師話雍澄軒買家一定唔可以住自己買嗰間房!
即雍澄軒買家買咗805號房, 該買家之後可以租住804、806號房, 但就一定唔可以住自己嗰間805號房 ~_~"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