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22, 2013

買咗隻怪物

作為會計師及稅務顧問,呢幾日有不少人問過我對於雍澄軒買家將面對嘅稅務問題,而我每次都係答:「唔知!」

因為我認為依家除咗長實班創意律師團隊知道自己賣乜外,根本無人真正知道班買家買咗件乜嘢「怪物」返嚟!所以一日份正式S&P (Sale & Purchase Agreement) 未浮上水面,未真正了解過份S&P內啲terms and conditions, 我唔會評論任何稅務問題!


不過,我反而想知依家除咗中環幾間著名律師行有能力(財力)去處理雍澄軒買賣個案,究竟有無其他律師行夠膽代表買家!

尋晚已經有個著名律師係TVB講,律師好難為買家釐清雍澄軒嘅買賣風險,在不能釐清買家風險的情況下,律師為咗避免自己之後比人告,無可耐何之下唯有唔接
買賣雍澄軒啲case!


如果一般律師無能力代表買家完成買賣交易,第一手買家就話可以同用發展商律師完成交易!但之後買賣點算?比大行㯲住搶?到時收幾皮都焗住要比!

再引申去按揭,既然一般律師都無辦法去釐清買家
買賣風險,咁銀行點樣可以釐清銀行自己承按風險呢?


銀行無理為咗幾單幾百萬嘅按揭生意,用大量內部資源去了解呢隻「怪物」,所以唔接呢啲生意就好正常!

所以馬沙個人認為
刻下班
雍澄軒買家最大嘅存在風險唔係稅務問題係買完之後點樣完成交易及上會,以及將來獲利或想變現時點樣將雍澄軒呢隻「怪物」賣出?

6 則留言:

Lisa 說...

真係好佩服D人沒睇清楚自己買乜就跳落去 ! 信李嘉誠 ? 當年買 8號仔大家都是信李嘉誠, 所以佢誠信一早唔在啦 !

SilverCentury 說...

佢地似買咗個"權益"多過係"物業",上會應該比較難的,自住更要先付酒店房租及扣除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才退回,到時一定蝕到喊,真係似迷債一樣,唔係一般人去玩的遊戲.

ep 說...

形容為怪物非常貼切, 其實把酒店房分拆賣不新鮮, 有些所謂投資公司早就搞過推銷海外渡假酒店房的玩意, 說得天花龍鳳, 輕信以為是筍盤有點咎由自取.

馬沙 說...

花生Show第一回:

有兩個雍澄軒買家懷疑自己中伏,走咗去報警!

馬沙 說...

對於雍澄軒有人中伏,商台你胃零依家又係商台大力將件事賴政府,話政府應該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唔比長實賣樓!

乜政府唔係一早出嚟電視大大聲警告香港人,買雍澄軒要了解清楚先咩?

我見到係好多人話情願信誠哥好過CY政府喎!仲話好Q抵買咁!

馬沙 說...

花生show 第二回:

嘩哈哈! 長柒律師話雍澄軒買家一定唔可以住自己買嗰間房!

即雍澄軒買家買咗805號房, 該買家之後可以租住804、806號房, 但就一定唔可以住自己嗰間805號房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