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月 14, 2016

香港不再支持創業 (一)

現在幾間大銀行要求開戶者提供公司商業註冊地址證明。此要求指明新成立公司必須有其實質業務地址,即係新公司必須已租賃一個工商大廈單位作為辦公室。換句 話,即係以往所謂home office 、在商務中心租用register office address、virtual office,銀行一概列為沒有實際業務地址,不處理開戶。


當全宇宙都熱烈討論初創、startup ,鼓勵年青人創業,殺出一條血路,原來香港已經進入唔鼓勵人創業嘅年代。


點解馬沙咁講?


你話喇,一個人想創業,第一步係做乜?


當然係開返間公司先喇。一個人要係香港要開公司做老闆係好容易,最簡單就係自己搭地鐵去稅局4樓商業登記處,填一張申請無限公司商業登記表格,放低$250 (201641號起由$2,250減至$250),真係行出稅局已經做咗老闆。


如果要註冊一間有限公司,申請程序就比較麻煩一點,馬沙就建議各位準老闆搵間正正經經嘅會計師事務所代辦,記住千期咪貪平係坊間搵嗰啲乜嘢$1 開公司,需知道光棍佬教仔,「便宜莫貪」!


本來,香港近幾十年嚟,政府都無任歡迎任何本地市民或外國人來港開公司創業,但呢個情況近年已經改變。呢個問題不在於政府,而係在於近年銀行監管方面。


一個創業者,當你開咗人生第一間公司成為真正老闆之後,第一件事通常係走去銀行開一個公司戶口。問題就嚟,依家香港各大銀行,包括滙豐、恆生、中銀等大銀行,在開戶過程中設下大小關卡,一個普通創業小老闆,理論上係好難滿足到以上各銀行嘅所謂開戶基本要求。


首先,以馬沙所知,現在幾間大銀行要求開戶者提供公司商業註冊地址證明。此要求指明新成立公司必須有其實質業務地址,即係新公司必須已租賃一個工商大廈單位作為辦公室。換句話,即係以往所謂home office 、在商務中心租用register office addressvirtual office,銀行一概列為沒有實際業務地址,不處理開戶。


馬沙2015年尾就曾經親身受過中銀無禮對待。是咁的,2015年尾一個下午,馬沙親身 到中銀某分行,準備為名下其中一間服務公司開設一個新戶口。中銀客服要求馬沙提供辦公室地址證明,馬沙多次向該客服指明辦公室租約及所有服務合約均以本人 主要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簽署,並即時提供本人卡片所參考。但該客服卻一口咬定服務公司只是租用該地址,本身並沒有實質業務地址,真係比佢吹脹。因為一個業 務地址,同該客服爭論咗成個鐘,仲不得要領。一氣之下,馬沙叫該客服退回所有開戶文件,一走了之。


馬沙今日就聽過一個客講,佢因為業務地址呢個問題,滙豐就拒絕為其新公司開戶。最後成功係中銀開戶,不過中銀就要求佢開戶時存入$50萬。大家話,試問有幾多個創業人士可以隨便拎出$50萬放係公司戶口?


對於外地(包括中國及外國人)投資者呢,要求更加嚴格,下篇再續!

(2016年4月2日刊於 全民媒體

2 則留言:

嘉芙蓮 說...

crazy policy!!!!

嘉芙蓮 說...

any other option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