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01, 2008

相片風雲

這星期娛樂圈風雲變色,人人聞相色變。此次發放疑似藝人淫穢相片的行動,發放人明顯早有部署。發放人不選擇一次過發放所有相片,而採取在不同時間逐一發放,除可引起公眾作長時間討論,又可就相關藝人對相片的評論再作打擊。當相片被發放的第一天,相關藝人照例否認為相中人,更強調相片是被人「移花接木」製作,除譴責發放人,並聲言會採取法律行動。

一眾網民在網上互相討論相片真偽,有人就為藝人四出找尋相片被「移花接木」的證據。就在真偽難辨的時候,發相人再度發放多張連警方專家小組,初步鑑證後都無法確定是否「移花接木」的相片。馬沙唔識用任何可「移花接木」的軟件,當然不知相片真偽。不過如果相片是偽造而馬沙是當事人,必定立刻走出來面對公眾,大大聲否認。

昨天警方高調出動,拘捕一名懷疑與案件有關的無業男子。希望警方今次真係捉正發放相片的始作俑者,平息風暴,而不是誤捉八卦網友。演藝人協會話事件荼毒青少年,但馬沙認為今次事件不但沒有荼毒青少年,反而有警世作用。照片真也好,移花接木也好,現今青少年思想比較開放,做事可能不顧及後果。不明白今天的一時之快,可能成為他日無可挽回的痛苦,亦有可能成為被他人威脅的工具。這件事能讓年青人明白保護自己的重要性,不應隨便拍攝不雅相片。各位想拍攝這類相片前,真係要三思。

(2月1日刊於《am730》)

33 則留言:

匿名 說...

陳冠希先生: 請快的返黎香港受靶!

匿名 說...

今次,警方淪為人家的工具,阻止繼續發放及令部分公眾產生錯覺,以為這些真的是合成照!

匿名 說...

爭銀行50萬card數就係疑犯,咁就要扣8個星期?

理由係要搵番d藝人問話,咁都諗得出...

匿名 說...

今日出版的明報周刊, 專訪陳冠希先生。

預料今晚 11:59 前會售清, 除非加印。

匿名 說...

撞死人可以保釋
非禮都可以保釋
強姦前女友可以保釋

被告放一張淫相未判都要先坐8個星期?

香港法律之恥......

匿名 說...

商人涉與女童性交拍影帶,被控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及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等16項罪名,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最後准許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合共10萬元保釋外出。

原來香港放一張淫相仲嚴重過狎童加拍片。

中產管數男 說...

我朋友做電腦設計,佢話相片可信性極高,尢其是連還四格那張

匿名 說...

"當事人,必定立刻走出來面對公眾,大大聲否認。"

幾位當事人今次唔親身出來大大聲否認及哭訴被害,已表示相片是真的!

匿名 說...

如相片是真的, 只能說: 陳冠希又賤又白痴!

匿名 說...

愛廸生呢次大檸樂........

匿名 說...

大家成年人,做左d咩都要自己負責架啦.根本一d都唔慘,唔直得可憐.

匿名 說...

會唔會有部份相係Edit神偷拍,有部份女星係唔知情呢?

閒人 說...

而家都唔知邊個係真兇,香港D法官有時都好不知所謂!

Peter 兄,唔好搞錯,成年人做事係要自己負責,不過唔代表其他人就可侵犯他人私稳。若你同人做愛,係唔係其他人就可拍下發表?

匿名 說...

主控官咁鬼牽強既理由都拎得出黎,加上個裁判官又咁合作,煮熟條友仔之後第日兩個齊齊拍住升官發財啦。

匿名 說...

"控方指出,被告欠下信用卡數約50萬元,有理由相信他藏有該批相片,另有用途。"

他當然另有用途 他要用那些照片來...........打飛機......

匿名 說...

作俑者較腳鬆人
女偽人一句都唔敢鬧佢
鷹社惡人先告狀
偽人協會又走出黎吠
on 9 市民未判先坐牢
所以好多人覺得奇拿係正義

匿名 說...

「馬沙認為今次事件不但沒有荼毒青少年,反而有警世作用。這件事能讓年青人明白保護自己的重要性,不應隨便拍攝不雅相片。」

沙兄呢幾句真係講得好,D人學懂保護自己,不隨便拍攝不雅相片,咪永遠不用擔心囉。

匿名 說...

唉!陰公!仲唔俾人一家團聚過年添!

匿名 說...

繼古惑天皇後,鍾先生又成為另一偉大的替死鬼...

匿名 說...

人地動用到FBI呀~幾L大單案先得架!
唔夾L爆佢腳指,點9佢天燈,放9佢風爭已經比足晒面啦~

匿名 說...

我覺得警力過大,又講到條友欠銀行咭數,呢D野跟本係第二件事

匿名 說...

偽人協會真不知所謂,動不動就話係港人之恥,絕大部份港人在今次事件里沒做過什麼,呢D恥究竟由邊個圈子引發出來?!扭曲是非黑白才是荼毒青少年!!

馬沙 說...

藝人淫穢照案再拘4人 (08:23)
2008年2月2日

警務處長鄧竟成說,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他們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

鄧竟成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他又說,這4人是朋友,但相信與昨日在法庭提堂的一名男子並不相識。他們涉嫌藏有與案件有關的不雅照片,但並非將相片上載的源頭。

鄧竟成呼籲市民,不要接觸這些照片,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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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四人係俾人打電話舉報?
此四人未發布圖片都要拉?
有冇聽錯?
選擇性檢控,窮人優先?

匿名 說...

鄧竟成意思係咪係唔係都拉咗先,然後先諗定唔定罪?

匿名 說...

藏有都要拉既話 , 咁我電腦藏有既相夠我坐足一世都似.......

匿名 說...

咁藏有日本/歐美咸相, 上載日本/歐美四仔d人又唔拉,DLS!!

匿名 說...

真係痴 X 哂線, 話人有幾十萬咭數所以有理由相信 D 相有其他用途.

咁如果個差人有十萬咭數係身就係唔係有理由相信佢會攞支鎗去打劫先!!

匿名 說...

我告訴D外國朋友, 有人在香港轉貼一幅相,被判八星期 DETENTION ... 全世界都嘩然、IS THAT TURE????

現在全世界在看、 全世界也在笑!!!

我同情D女仔、但有D係究由自取、我更同情那位轉貼者、他應不是元兇。

最可僯的是香港變了、比星架坡的家長式管治更家長。
      
從前香港獨有的自由氣息不見了。
      
現在的法律全為有錢人而設、是管治者欺壓百姓的工具。
      
港府在建特大監獄、將來可能那些忘帶安全帶、忘帶身份証、亂抛垃圾、無牌做三行,看更睡著咗、講粗口、賣T裇及丅裇設計師等。當然還包括在網上亂發帖、亂講嘢嘅人。通通收監。
      
本來50年不變的言論自由、創作自由、思想自由等。才10年過去、已愈來愈少..............可懼........
      
一件全世界都認為是轉貼小事、要不是他們是明星、是有錢人的生財工具、誰理誰管?還耍通知國際刑警、天大的笑話!!!
      
一幅轉貼照、換來8星期拘留、應該是世界之最、最無情、最無理...
      
現在全世界在看、全世界在笑大笑、………但我心裏在哭…………………

匿名 說...

如果藏有色情或不雅相片就犯法會被捕的話,係呢單案度警方第一個要捉既應該 -- 陳冠 A

1. d 相似係佢影的,佢藏有最多呢單案的同類相片

2. d 相又話係佢部電腦度流出,即係佢部電腦內都收藏左現架比捕個5個人有既相啦!

香港警方應該搵國際刑警捉陳冠 A 返黎問清楚啦做乜要係度嚇香港市民?

匿名 說...

涂謹申議員回應網民投訴

你好,

我今日收到幾十個網民的mail,十分關注疑似藝人的裸照案中,網民被控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的判決。首先,我要重申,還柙八個星期屬超長是十分罕見,按目前的案情,被告並非干犯該類罪行最嚴重的一種。因此,正如我回報章的訪問中所說,這可能損害被告應得的司法權益。


誠言,道德上,我當然不認同網民肆意傳送些淫褻性相片。不過,我更重視,亦更希望由法理上探討法庭的決定﹕就某些案件而言,申請將疑犯還柙一、兩個星期,警方可以繼續搜查證據,亦可防止他有進一步罪行。如果兩星期後查到頭緒但未能作出正式起訴,警方就可向法官申請繼續調查,繼續還柙。這絕對比一開始就將疑犯還柙八個星期較為合理。


不過,我再次強調,我認為是次案件中,重點不應是進行大量搜捕,而是應找出始作俑者。再者,我同意某些網民所講,既然過往同類案件大多數被告初提堂時亦獲保釋,因此,我們有合理懷疑是次法庭是否因為外間壓力才作出「重判」。


最後,被告律師可透過法律途徑,向高院申請保釋。不過,由於我不是被告代表律師,因此並不能為被告提出申請。現時我所知有關被告的資料不多,如果網民或被告的親友有關他的資料可聯絡我辦事處。


星期一(2月4日)我會嘗試主動接觸懲教署,看看能否讓我接觸到被告而作進一步了解。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電郵jkstolegco@gmail.com聯絡。


再次多謝你的意見。謝﹗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匿名 說...

陳X希藏有呢次事件雅相既量肯定多過哥位欠50萬咭數既疑人,吾駛出動過百警力、FBI都可想到,亞鄧竟成你係吾係仲有野未做?!

seikomatic 說...

沙沙:

用你既羅直
(1)【...不過如果相片是偽造而馬沙是當事人,必定立刻走出來面對公眾,大大聲否認】

(2)如果相片是【真既】而馬沙是當事人,必定立刻走出來面對公眾。

(3)同假既唔出,(4)真既唔出。

似乎前兩者說服力牆D喎。見為之前好多風化演藝都系中意出泥表明心跡,認錯搏改過嘛。大哥就做左好縛樣啦!

seikomatic 說...

O,咁橋。

http://hk.myblog.yahoo.com/seikomatic/article?mid=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