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沙在一連三篇「怒斬基金」中,講咗自己唔贊成買基金的理由。
但非常不幸,目前手上仍被迫持有一份月供基金,且一供就接近10年。此基金既不能斬,亦不能轉移到自己選擇的基金公司。呢份被迫月月奉獻的基金,就係全港打工仔同老闆都要供嘅強搶金(MPF)。
強搶金自2000年開始轉眼已經接近10年,其果效如何,大家有目共睹。基金成績差強人意,可供投資的選擇性極度偏低。不願面對投資風險的市民揀選保本基金,但扣除基金管理費後,竟出現保本基金不能保本的情況。政府又視若無睹,猶如協助基金公司強搶民脂。
馬沙一直不明白政府及強搶金管理局點解到今時今日,還未有就市民的投資選擇權作出相關檢討。要知道好多中產市民,與僱主共月供2,000元,10年來累計供款已超過20萬元,夫婦2人加起就接近40、50萬元。
對於強搶金出路,個人有幾個簡單建議。
第一,容許不想面對任何投資風險的市民,將供款放在普通定期存款,月月滾存,可免去高昂的基金管理費,好過放在不能保本的保本基金。
第二,讓市民有權選擇自己喜愛的基金公司。只有開放選擇權,各基金公司面對競爭下,才會肯大幅減低收費。
第三,考慮准許市民提用已供款額,支付「自置居所」部分首期或清還部分銀行貸款。如此,好多市民可以減低供樓壓力甚至提早贖樓。只要加入相關法例,訂明市民在到達退休年齡前,即使賣樓亦不能提取相關款項即可。
(2009年3月31日刊於《am730》)
15 則留言:
如果政府容許不想面對任何投資風險的市民, 將供款存放在銀行的定期存款, 相信全港超過一半打工仔都會選擇定期存款, 不過, 政府不可能接受這個建議, 因為推行強積金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養肥基金行業, 保障市民的退休生活只是幌子或包裝.
強積金不是要保障市民退休後既生活,係保障政府唔洗理會市民退休後既生活啫。
極大可能,諗出MPF果班官爺,自已根本係享受緊政府超正既ORSO,而唔係MPF!!所以,MPF好唔好,唔係好關決策者既事。
>馬沙一直不明白政府及強搶金管理局點解到今時今日,還未有就市民的投資選擇權作出相關檢討
唔駛唔明,根本最初政府推强積金,已經有好多人睇到呢個問題,但政府仍要一意孤行...個政府根本就冇諗過要向香港人負責。
馬老都熟悉柏金遜定律吧?搞左MPF多左個積金局,你話取消佢班人有咩飯開、問佢你認為會支持取消乎?
(外加小弟以前寫法國冤案屈里弗斯案 - 政府做完野無論幾錯,都極少絕對認錯而寧可做多十樣野繼續錯落去!)
當然都同意Ebenezer兄講法:佢地自己根本唔係用MPF,蝕死係你地既事!
呢D就系無權無勢普通市民的悲哀!
「強積金不是要保障市民退休後既生活,係保障政府唔洗理會市民退休後既生活啫。」
有強積金唔代表政府唔使照顧市民退休後o既生活,一個浪袊埋來,好多人有多多投資都可以「臨老唔過得世」。(你睇啲天王、影后、司議王o個啲雷曼苦主,你就會明白…)
安諾勿斯兄:唔需要令你夠維持生活,只需令你冇資格申請綜援。
我想強積金最大問題是回報小收費高。
十分同意你的建議。
如基金公司不減費,政府可自行成立一兩個低成本基金,如港股ETF或純香港債券基金讓市民選擇,逼基金公司減費。
如果無MPF,我個人相信好多人都唔會將呢一筆錢儲起為退休打算,好多人覺得政府應該增加福利,但又唔想加稅,如果無MPF ,相信稅款要大幅提高以應付公共問支。
問題係現時MPF 選擇少,收費貴,贊同馬沙兄可以將某比例供款作首期,印象中Singapore 都有相關政策。
此外,希望補充一點,保本基金的確唔保本,但係可以選擇保證基金,不過大前堤係要附合一些criteria 。SFC 真係要好好檢討產品名稱 !
上面有廣告,請刪。
我很喜歡看你的專欄的,這陣子的東西寫得很有道理。
所以我支持讓強積金持有人可以自由把資金投資到任何一個地方,但是資金不能拿走。
最主要的目的,當然是來賣廣告,賣下自己個Blog...謝謝支持。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
呢d 時勢, 真係唔想d 錢入落強搶金度~
攪響屋企個月餅罐度, 0回報都好過強搶金~~
十分認同、MPF想起也令人忿怒、希望政府盡快處理。
馬沙兄,強搶金不只是為基金經理,本人認為政府是為"獅子銀行"增加收入。相信香港有超過7成強搶金是落入 "獅子"口中。不知馬沙兄可否計計,港人現時存在 "獅子"的存款有多少?獅子於強搶金的收入每年增加多少?
另外不知馬沙兄可否告知,獅子銀行在美國是否有官司,如敗訴,獅子要賠償多少。
謝謝
很認同強積金根本幫不到市民, 而且令到本身不投資不買股票只做儲蓄的市民, 而受到損失. 強積金銀碼不大, 對退休起不了什麼作用, 而且供款者, 這退休金控制權全落在外人手上. 真希望可以推番強積金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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