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大家放工或假日去銅鑼灣或旺角一帶行街,應該不難發現近年街道上有很多街霸。
所謂街霸,就是指那些長期霸佔街道,以不同形式招攬生意的人。他們來自不同行業,但要數最多者必然是寬頻上網及電話推廣。就以旺角西洋菜街為例,不只「梗有一檔喺左近」,直情近乎不出十步必有一檔。
不知從那時開始,一些電訊商僱用年輕人在全港各處,以擺放流動式紙牌作招徠。馬沙已經觀察了很長時間,發現他們已發展至長期及在固定位置做生意。
先以馬沙工作的大廈門口為例,大概4年前有一位專門收買舊手提電話的男子出現,他最初只以一個細小紙牌及一張摺椅開始,天天定時坐在同一地點做買賣。今天,他有巨型易拉架招牌,小型桌椅在同一地點做生意。
另一個例子更加可愛,同是約4年前,馬沙見到一年輕人,手執一支木結他在街頭賣唱。馬沙清楚記得,當年此子五音不全,還不停唱Beyond及張國榮的歌,真係勇氣可嘉。現在幾乎每星期晚上都在旺角某商場門口見到他,而今天他已進化到架上黑超,手執電子結他,配備兩個大型喇叭,企在Mic Stand面前向人賣唱。
馬沙每次路過旺角行人管制區,心中不期然會問,究竟小販管理隊去咗邊?
佢哋冇交租,在街上大做生意及跟客人簽約多年,點解毋須像其他小販一樣被捉及控以阻街?
(9月17日刊於《am730》)
7 則留言:
一般寬頻上網﹑保險和電話推廣小販管理隊不受理的﹐因為他們沒有直接的金錢交收﹐
而街頭賣唱而有收受金錢利益的可以以"行乞"理由驅趕﹐假若沒有收錢的就不受小
販管理隊控制了。另外﹐現在非常流行的一人一凳二手電話收買﹐因為舉征困難﹐
所以非常難作出起訴或驅趕的。
同樣是在街上進行商業/銷售活動,小販要被"捉"及起訴,因為他們都是低下階層。
公屋疑問:
1. 什麼人可以入住公屋?可以入住多久?
2. 公屋應興建在什麼地點?地區?
3. 公屋單位面積應多大?應以什麼形式計算面積?實用面積、建築面積、可用面積?
4. 多少公屋單位才合乎香港情況?
5. 公屋公村須要有什麼設施?商場?停車場?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養寵物?
6. 制訂租金之方式?以市值之百分比、以平均收入之百分比 (會否加入免租戶、富戶之收入)、差餉、地租、管理費、維修費等應由誰負責?
7. 那個機構監察公屋戶的資料正確?公屋戶須多少時間進行申報資料?那個機構或政府部門負責監察公屋戶沒有違反租用守則?
8. 公屋富戶的定義?應否給予他們繼續享用公屋單位?租金之制定?拆遷之安排?
9. 是否須要重新考慮興建居屋?什麼地點?地區?面積多大?要多少單位?
10. 房居委員會、房居協會、房居署之架構及職能是否須要重新制訂?
11. 上述機構與市區重建局有什麼關係?
希望各位給予意見。
That's how it work in Hong Kong. How can you imagine the junior civil servants to challenge the interest of the big money masters!
果位黑超歌星我在旺角火車站都見過佢蹤影!
雖然一高少少音便會走音, 不過佢都好識自我陶醉! 我佩服佢既勇氣...
班街霸其實在擦緊政府個邊球!
系聽過現金交收呢個理由。
但惦解唔系佔用公眾地方作私人用途?或者阻街/非法游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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