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17, 2007

街霸

若大家放工或假日去銅鑼灣或旺角一帶行街,應該不難發現近年街道上有很多街霸。

所謂街霸,就是指那些長期霸佔街道,以不同形式招攬生意的人。他們來自不同行業,但要數最多者必然是寬頻上網及電話推廣。就以旺角西洋菜街為例,不只「梗有一檔喺左近」,直情近乎不出十步必有一檔。

不知從那時開始,一些電訊商僱用年輕人在全港各處,以擺放流動式紙牌作招徠。馬沙已經觀察了很長時間,發現他們已發展至長期及在固定位置做生意。

先以馬沙工作的大廈門口為例,大概4年前有一位專門收買舊手提電話的男子出現,他最初只以一個細小紙牌及一張摺椅開始,天天定時坐在同一地點做買賣。今天,他有巨型易拉架招牌,小型桌椅在同一地點做生意。

另一個例子更加可愛,同是約4年前,馬沙見到一年輕人,手執一支木結他在街頭賣唱。馬沙清楚記得,當年此子五音不全,還不停唱Beyond及張國榮的歌,真係勇氣可嘉。現在幾乎每星期晚上都在旺角某商場門口見到他,而今天他已進化到架上黑超,手執電子結他,配備兩個大型喇叭,企在Mic Stand面前向人賣唱。

馬沙每次路過旺角行人管制區,心中不期然會問,究竟小販管理隊去咗邊?

佢哋冇交租,在街上大做生意及跟客人簽約多年,點解毋須像其他小販一樣被捉及控以阻街?

(9月17日刊於《am730》)



7 則留言:

匿名 說...

一般寬頻上網﹑保險和電話推廣小販管理隊不受理的﹐因為他們沒有直接的金錢交收﹐
而街頭賣唱而有收受金錢利益的可以以"行乞"理由驅趕﹐假若沒有收錢的就不受小
販管理隊控制了。另外﹐現在非常流行的一人一凳二手電話收買﹐因為舉征困難﹐
所以非常難作出起訴或驅趕的。

匿名 說...

同樣是在街上進行商業/銷售活動,小販要被"捉"及起訴,因為他們都是低下階層。

匿名 說...

公屋疑問:
1. 什麼人可以入住公屋?可以入住多久?
2. 公屋應興建在什麼地點?地區?
3. 公屋單位面積應多大?應以什麼形式計算面積?實用面積、建築面積、可用面積?
4. 多少公屋單位才合乎香港情況?
5. 公屋公村須要有什麼設施?商場?停車場?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養寵物?
6. 制訂租金之方式?以市值之百分比、以平均收入之百分比 (會否加入免租戶、富戶之收入)、差餉、地租、管理費、維修費等應由誰負責?
7. 那個機構監察公屋戶的資料正確?公屋戶須多少時間進行申報資料?那個機構或政府部門負責監察公屋戶沒有違反租用守則?
8. 公屋富戶的定義?應否給予他們繼續享用公屋單位?租金之制定?拆遷之安排?
9. 是否須要重新考慮興建居屋?什麼地點?地區?面積多大?要多少單位?
10. 房居委員會、房居協會、房居署之架構及職能是否須要重新制訂?
11. 上述機構與市區重建局有什麼關係?

希望各位給予意見。

匿名 說...

That's how it work in Hong Kong. How can you imagine the junior civil servants to challenge the interest of the big money masters!

渣估 說...

果位黑超歌星我在旺角火車站都見過佢蹤影!

雖然一高少少音便會走音, 不過佢都好識自我陶醉! 我佩服佢既勇氣...

匿名 說...

班街霸其實在擦緊政府個邊球!

seikomatic 說...

系聽過現金交收呢個理由。

但惦解唔系佔用公眾地方作私人用途?或者阻街/非法游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