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月 28, 2007

工人

前天從報章見到一則有趣新聞,該報道指樂壇「歌神」因3年內換21名菲傭,被菲律賓領事館將其列入黑名單。由於事主為本港知名人士,報導一出,在網上即時引來大批網友對事件作出討論。

馬沙個人並不認識張氏夫婦,當然不清楚事件來龍去脈。但單純以僱主角度去想,能在3年內怒炒21名員工,事主的行為實在無出其右。雖然不少僱主都曾經發現其所僱用的傭工有偷竊或借貸行為,但馬沙相信上述行為只是個別事件,正所謂樹大都有枯枝。

3年內換21人,即平均每兩個月換走一人。事件可能反映僱主對傭人的要求過高。聘請傭工跟一般企業聘請員工一樣,先會從一大堆傭工的履歷中作選擇,然後再逐一進行面試。可以說人是僱主自己揀的,若選錯了,僱主自己亦要負上某程度責任。

或許有人會說,傭工在見工時沒有完全對僱主坦白,其後才發現真相。但一般打工仔去面試時,又何嘗不是對未來老闆隱惡揚善呢?

當然,僱主發現請錯人是有權即炒,但如果不斷地請錯人,那個僱主是否應該自行檢討一下?

試想想,在一間正常企業之內,怎會有同一個職位,3年內有21人被炒?

因人工低、壓力大、工作量太大或頂唔順老闆,而3年內有21個相同職位的員工炒老闆魷魚就時有發生。如果馬沙公司有部門主管3年內炒去21人,那個負責炒人的部門主管必是第22人。

(9月28日刊於《am730》)

6 則留言:

匿名 說...

"在一間正常企業之內,怎會有同一個職位,3年內有21人被炒?"

小弟曾於一企業內, 見過一知名CHAIRMAN, 於2年內炒換超過15名秘書及司機...

正常不正常?很難簡單說明, 但是否要求高? 這一定!

小弟亦對面試有感, "對未來老闆隱惡揚善"乎...(有空見小弟BLOG)

匿名 說...

似乎他們對工人的要求太高吧 !

匿名 說...

似乎他們對工人的要求太高吧 !

匿名 說...

佢俾得三千零蚊就唔好咁高要求, 一係佢就請d專業管家黎打理同湊細路, 你俾得咁既人工, 自然可以要求高D喇

匿名 說...

馬生 - 聽聞距地用四個工人﹐即係話3年內同一職位換人5次﹐呢個turnover rate我係香港某中型投資銀行見過﹐而且個rate更高。結果當然反映o係公司表現上 - 若果你記得既話﹐曾經有公司既上市文件裡多項數字出現錯誤﹐導致上市時間被拖延。

匿名 說...

此問題起因應該係張太張生太有錢,選人靠馬虎,到人開工時又要求過高.最後就變成惡性偱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