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沙上月指出多間上市公司在其業績公告的數據上出現嚴重的會計問題。今天再看此情況有否改善。
近期新聞多多的國美電器 (493) 於本月20日公布的業績公告如下:
「為向金融市場及本公司現有股東及有意成為股東者作出更完備之披露,以便彼等知悉本集團最近期之財務業績,本公司董事會公布本集團截至06年9月30日止9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段作出。本集團截至06年9月30日止9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淨利潤約為人民幣6.82億元。」
首先,集團 (The Group) 9個月未經審核綜合淨利潤應為5.6億元而不是業績公告所指6.82億元。6.82億元實為集團錄得未經審核淨利潤5.6億元加少數股東應佔之淨利潤1.22億元。即6.82億元並非「純集團」錄得未經審核淨利潤,而是已包含少數股東應佔之淨利潤,比實際5.6億元多報22%。
小沙好奇,公告開首話:「為向金融市場及本公司現有股東及有意成為股東者作出更完備之披露」,投資者如用上述公報之數字 (淨利潤6.82億元) 作參考,淨利潤比去年同期上升只有15% (實際是上升46%),如投資者認為15%增長太少而將之沽出 (實際增長為46%),此責任應由誰負呢?
小沙還是建議大家今年經常帶備計算機在身,正所謂「一機在手,真相我有」。
(12月1日刊於《am730》)
6 則留言:
為何有關機構對此等錯誤不聞不問呢?
馬沙又一次破解達文西密碼! Well done!
此非解達文西密碼,路人皆見.「一機在手,真相我有」
我有計算機在手,但不知怎計才真相我有........
這可能與新的會計制度有關更改有關。現時小數股東己確定為權益的一部份,而並非以往是以負債來表達。因此,現時的是Income Statement, 用以表達集團的收入情況。故從整体股東(包括少數股東)來說,未經審核綜合淨利潤應為6.82億元。這與以往的概念不同,故須在文字上清楚說明有關利潤所屬。
因這些都是推測,留待專業人仕說明。
這與以往的概念不同 <---- 概念從沒更改,改的只是Income Statement表述問題. 即負責相關文件人員大意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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